大型超市不开发票算偷税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05:40
有几个问题请教,不必全部回答,知道任意答案都可以:

1.开超市如果开发票算国税还是地税???
2.小型超市和大型超市税收上有什么区别么?比如小型的交地税,大型的交国税?
3.小型超市和大型超市都如何交税??都是交固定的税额么??还是按销售额交增值税??
4.超市只开小票,算偷税么???

请指教,谢谢!!

1、超市销售货物,是增值税纳税人,开发票属国税。
2、大小超市在交纳的税种上是一样的,都要向国税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向地税交个人所得税),还有向地税交纳城建税等。
3、超市一般是按销售额来交增值税。
4、超市现在大多使用的是税控装置(就是他结账时用的那个机器),开了小票,就计算了销售额,不开发票也要纳税。这个并没有偷税。

  不能这么简单看算不算偷税漏税,漏税要看是不是所有应税的都交了没有,如果所有营业收入都申报交税了,那不开发票只能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如果只将开发票部份申报交税了,没有开发票部份没有申报交税,那么就算是偷税了。

  正规超市,可以凭小票到服务台开发票,开的是机打发票。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市小票目前有两种,一种为正式发票(滚筒式发票),全国统一监制,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上面有税务监制章;一种是所说的小票,即购物清单,这不是正式发票。
  对于以上两种要分开看,如果是正规的滚筒式发票,那是合法的,如果是小票,那就不是正式发票,如果需要,去综合柜台要求其给另行开具正式发票。如果要求给开具发票,对方拒绝了,他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12366举报。

开超市要使用税控机,根据税控机的数据来纳税.
小超市是交根据使用面积来定税.

买卖货物 属于增值税范畴 属于国税管辖
根据增值税所缴纳的城建税等 属于地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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