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遗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26:16
在奶奶过世之前,奶奶爷爷所有的积蓄均由我姑姑进行搭理,后来奶奶因病去世,爷爷也从姑姑的手中将存折索回,但是明显少于应有的存款,后爷爷也是因为身体的缘故,几个孩子商议轮流照顾老人,原定每个孩子应照看两个月但是由于大伯照顾老人的方式实在欠佳.老人要求离开,而后本应接下来照顾老人的姑姑,拒绝照顾老人,于是爷爷来到了我们家,在爷爷到来的一个半个月之后,也由于身体缘故去世,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子及些许存款.

谁能告诉我我们家该如何分陪遗产,谢谢
我大伯及姑姑十分的不孝,在大伯家的时候他名知道我爷爷有病的前提下给我爷爷吃容易犯沉病的猪头肉,给我爷爷抽烟喝酒,而我姑姑在我奶奶病危期间,手里拿着奶奶治病的3万元把奶奶抬回家里,为什么不转院呢,面对这种情况法律应该如何处理遗产的分配,以及追索我爷爷生前的收入遗产??我门曾去银行调查,姑姑却早已经把二老生前的存折注销,银行也以次为由,拒绝为我门提供线索依据,

能否要求姑姑拿出二老生前的急需呢?爷爷是06年11月去世的.

请好心人为我门提供建议,为什么照顾老人,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无法得到应有的遗产继承,谢谢大家

在爷爷生前,姑姑把爷爷的钱用作赡养老人以外用途的支出,姑姑是应该偿还的,这笔钱归入爷爷的遗产,因为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爷爷的财产,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若能提供证据姑姑可以少分。

老人如果有遗嘱,按照老人的遗嘱处理.老人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老人的遗产.老人的遗产有其子女:女儿,和两个儿子继承.

对老人付出少的,少得.可谁主持这公道?有多少这样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