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一个罪犯,我问法律人士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40:16
我在17岁时候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过,那时候未成年,被判了管制六个月,我现在21岁,请问我留下的案底会撤消吗?
如果以后我想出国或者移民,还有进工作单位,我会受到影响吗?我已不再做坏事了。
请各位大哥大姐解疑。谢谢
管制按规定不是不可以念书的吗?但我后来念了一所民办音乐大专,请问我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吗?

经过人民法院宣判有罪的就属于刑事处罚,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留有“前科”记录,我国大陆没有“案底”的说法;
个别国家和地区会对有刑事处罚前科的人办理移民时进行限制,不过一般只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如抢劫、杀人、制毒等重罪,一般的旅游和学习不受影响;
公文员不招收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受过刑事处罚不是判断一个人的标准,只代表一个人的过去,希望你努力生活,关键是现在和未来;
学历承认与否是看你就读的学校是否由教育部门承认和入学手续合不合法

案底永远不会撤消的,你做过就是做过!
出国或者移民没有问题,你只要有能力.
进工作单位,这要看招你的人的想法.但国家机关是肯定不行的了.
管制按规定不是不可以念书的,我到是第一次听说.但国家的学校不招你,就有可能的真的.
民办学校,只要有钱,对这些规定放松得多.具体你现在的学校,国家承不承认,你可以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