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劳动法中有关加班怎么算啊!!!急啊!!!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05:53
我已经辞职了,但还有很多加班没算,可单位人事处说那只能算存休,没有过给钱的先例,如果我走了就无效了,这样合理,合法吗?劳动法中有什么规定吗?我该怎么办???
各位高手,谁能帮我一下,急啊!!!!!!!!!
拜托了!!!
可我已经辞职了啊,而且我们不是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日休息的,我们是按排班上的,而我们一加班就加一天或半天,而且那个具体怎么算啊,我有点晕!

用人单位加班不支付报酬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经济补偿(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加班时间是每天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乘以1小时工资额再乘以1.5倍,周六周日2倍,节日3倍。计算出总额再加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仲裁时效60日(知道的时侯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