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16:29
首先我想问 什么是房地产 说了通俗一点,希望举些列子

然后 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就是房地产中的一项呢

最近在看土地增值税,书上一会儿说土地使用权,一会又说房地产,有点搞不明白。

房地产中房屋只是土地上的载体。
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大致分两种1、出让型土地2、划拨型土地。
1、出让型土地就是花了钱买了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商品房70年产权就说的是这个。
2、划拨型土地就是国家划拨给各单位或集体无偿使用的土地,建筑在这上的房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又可以细分成多种,就不一一说了,就举一个例子如“已购公房”经过一次合法买卖,就变成商品房了,因为此房的土地在过户时候你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这时候划拨型土地就成了出让型土地。

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中的一项

1、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2、土地使用权(land 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