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请求诉讼权的一个疑问,请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3:09:50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我想问,董事会或监事会接到该书面请求后,他如果起诉,到底是以公司名义起诉呢还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求解!谢谢

你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好,公司法中类似的问题还有几个。
1、公司法152条规定的是公司的董事、高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下,股东的权利。此种情形下,董事会或监事会应以公司名义,以该董事或高管为被告提起诉讼。此诉讼是为公司利益,诉讼结果归于公司。
2、公司法中还有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诉讼。即153条的规定,此处则是以股东名义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