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儿子出车祸死了,赔偿款该怎么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25:48
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张先生去年底出车祸死了,留下65岁的老母亲,21岁的儿子和妻子.虽说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但老母亲一直跟着他过,户口也是在一起.现在妻子准备改嫁,请问赔偿款里有哪几部分组成,这钱该怎么分配呢?
赔偿款现在儿媳妇手里,如她要改嫁,不愿照顾老母亲,也不拿出钱,是不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她,那么又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呢?

我的理解:母亲、儿子、妻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赔偿款,至于遗产,共有财产的一半归妻子,其余一半才是他的遗产,三人平分。
老母亲跟其他儿女过啊,改嫁是人家的权利,不愿意也没办法,其他儿女本来就有赡养义务!
同情。

首先,将赔偿款不列入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先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出一半和赔偿款一并列入遗产进行继承。因为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因此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原则上母亲、妻子和儿子各三分之一。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主要用于死者的丧葬活动;
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由被抚养人取得;
死亡赔偿金一般由家属均分。
因此要确定赔偿款如何分配,应当先明确赔偿款的各部分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请问赔偿款里有哪几部分组成,这钱该怎么分配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