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与年休假不能重复享受,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11:48
我们公司明确规定了,探亲假与年休假不能重复享受,这是否合法,应当如何争取权利
如果年休假和探亲假可以冲抵,那新的年休假则对拥有探亲假的人员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实际上,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务院关于探亲待遇的规定并没有规定私营企业和民办法企业组织的员工享有法定的探亲假,探亲假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补充福利中给予的。而带薪休假制度并不区分企业性质,属于法定的强制的休假内容。所以,对有些私营企业认为探亲假加上带薪休假,企业经营成本上升,所以会取消探亲假或者说两者可以充抵。从探亲假属于补充福利的角度而言,这个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
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本人的标准工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