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已经入帐的增值税发票,被退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00:07
上个月开了5万的增值税发票,已入帐缴税。。但这个月对方又给退回来了。。重新开的。
求助。。。上个月的5万怎样作废。。作废后的帐怎样处理。。
如果不作废不管他。。可不可以?

去当地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当然不可以啦
你要开一张5万元红字发票,这样就把上个月的5万元冲掉了,然后再开一张正确的发票就可以了。
增值税发票是当月作废,隔月红冲的
帐务处理的时候分录和以前一样,数字用红字就可以了

简单点。让对方开张退货证明就可以了。开张负数发票就ok了。就是红冲.千万别不开哈.

让对方出拒收证明,然后到税务局申请充红票,充了红票后再开正确的发票,然后做原销售收入凭证相反的凭证,开具的正确的发票再做一笔销售收入的凭证.如果税务局说要进项税额转出的话,相反的凭证里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就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国税的相关文件,看看这是谁的责任,如果是你的责任你就持相关资料到你主管的国税开具红冲证明,然后开具相应的负数发票,这样就把上月的冲红了。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就让对方到对方主管国税开红冲证明,然后交给你,你再开负数发票。然后再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还要给对方开票,你就再开一张正数就行了。
下面是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