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14:57
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因欠公款畏罪潜逃,这样离婚法院怎么判?找不到男方,财产还分割吗??

1.《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你先要到法院申请“男方”失踪。
2.《民事诉讼法》第166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如被法院确定失踪,财产就不用分割了。
4.如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法院会撤销原判决,当然要按正常的离婚分割财产了。

先宣告失踪,具体的条件可以参见 民法中关于宣告失踪的规定。宣告失踪后就可以离婚了,财产一样可以分割,男方的财产指定专人代管。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一定要到庭。如果不到庭案件事实问题将无法审查清楚。但是现实当中有很多问题出现,有些例外情况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具体应用是非常非常慎重的,不过像你这样的情况,有逃避欠款的嫌疑,除非你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还有一丝希望,否则连想也别想。

关于离婚的缺席判决问题
1、如果你知道他的地址可以邮寄送达、不知道地址可以公告送达,送达后,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就可以缺席判决,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是否采取非常慎重,而且有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抚养费等。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据此,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只有在离婚当事人(原告)持人民法院生效的另一方离婚当事人(被告)业已被“宣告失踪”裁定,才可判决准予离婚。对于未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失踪”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通过“宣告失踪程序”, 裁定宣告下落不明的夫妻一方为“失踪人”,然后,才可再审理离婚问题。

其实你问的这个问题相当复杂,你可以看看这个,关于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研究http://hi.baidu.com/qiuasia/blog/item/83c3a018e8d742b04bedbce9.html

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