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有关保险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21:29
73岁老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身前有工厂给办的养老保险,可领退休金,那么请问其死后肇事者对其保险要赔偿嘛?怎么赔?

一、前提:老人是相对机动车方来说是三者。
二、06年7月1日以后的机动车都要买交强险。
三、根据交警判决,机动车方全责、同责、次责都算是有责。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
四、出险时间在06.7.1到08.2.1之间的,有责的,交强险赔偿标准都是:医疗费用赔付项最高赔付八千,死亡伤残赔付项最高五万,财产损失赔付项两千。
本次事故中,老人如果是当场死亡,就不牵扯医疗费用,如果进入医院抢救过,就有医疗费用的赔偿。死亡赔付项是根据国家赔付标准赔付。
如果赔付项超过八千和五万的,就由机动车商业险赔付,商业险是按照责任比例赔付。
五、出险时间在08.2.1之后的,交强险赔付医疗费用项最高一万,死亡伤残项最高十一万,财产损失项两千。
六、一般情况下,机动车撞行人的,交警都不可能判机动车方为无责。08.2.1是个界限,无责赔付也不一样!
注:本人非常熟悉交强险理算。所以以上答案准确!除非我打字打错了!如果你觉得有用,请投我一票!嘿嘿~~

起码要按交警的裁决书赔偿啊,从06年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车辆均需投保交强险,肇事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者是起码的义务,肇事司机有责的情况下应该赔死者家属110000,无责应赔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