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行辞职还能领到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46:49
我在一家公司做服务员!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提前一月辞职了但公司却以招不到人为理由不批我的辞职书!于是我就没上班了,我想去找劳动局但劳动局今天又不上班!现在公司打电话过来说今天不上班就把我开除一分钱不发!我想问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在问一下等后天我都被公司开除我在找劳动局的人来还能领到工资吗?
最好有劳动局上班的朋友能回答我的提问谢谢!!!!

新劳动法规定条例2008/01起实施! 想辞工的一定要等到一月一号以后,因为那时即使是你自己本人提出来的辞工,也有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的,如果在公司工作了两年,也是你自己主动提出来的辞职,那么公司就应该赔偿你三个月的工资请看下面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