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之诉讼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29:24
1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但一方之债务过了诉讼时效而另一方未过,后履行一方是否有先行抗辩权?
2 如果债务过了诉讼时效,但债权人向保证人要求保证并成功,则保证人是否有追偿权?

第一个问题无权,明白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便可,参照第二题的解答
第二问题,保证人无权向债务人追偿,理由是诉讼时效过后,债权人的债权已沦为自然债权,失去了胜诉权,原有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保证人在诉讼时效过后当然地不再负有保证付款义务,保证人的付款行为是自主行为,债务人有权拒绝其追偿的请求。

1、不属于先履行抗辩,而是直接的拒绝还款。因为时效已经过了,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由于时效过了,实际上是债务人无需再履行债务。而保证人在这时的保证行为必须由其自己负责。换句话说,那个保证人这下傻 B了

如果后履行一方超过了诉讼时效则有先履行提辩权.也就是说,作为后履行一方可以据先履行抗辩.如果因此抗辩而超过诉讼时效但只要先履行一方提起诉讼他仍然可以据此抗辩的.

如果保证人没有过诉讼时效而被要求承担了保证责任是有权向债权人追偿的.但如果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也过了主动承担了责任则无权追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