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口核销业务,我公司已办到下列步骤,请问接下来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13:50
我公司第一次做出口核销业务,合同金额为USD13410元
1、核销单已领,并且海关已用
2、款已收到USD13356元,已在银行办理收汇手续,并已有银行的收汇水单
3、已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交单。
4、我公司收汇有54元差额,需要怎么处理呢?
请问,接下来我需要怎么做呢?都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那我是否需要到外管局进行核销呢?都需要带什么材料?54美元对我进行核销有影响么?

54美金是银行扣除的手续费。这54美金没有什么影响的。这方面的都知道这些费用。
接下来就是申请退税。

去外管局核销之前需做的事情:首先要进入电子口岸的出口收汇栏,将核销单号进行企业交单。(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交单)
需要向外管局提供的资料1)核销登记表(从外管局领取,需加盖我公司公章)。2)核销单.3)报关单(核销联)4)银行水单(核销联)。(银行水单领取步骤:A.银行通知我公司水单已到。B.领取水单。C.水单申报,一般情况下,在水单拿来后,3天内进行申报,即进入“国际收支系统”,制作、传输、向中行申报。
然后退税

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先到国税局领装订封面,然后将需要的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好: A.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B.已盖有核销单,办完核销手续的出口收汇核销单。C.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D. 出口发票
供国税局查询的资料如下:A.内购合同。B.明细单。C.出口货物装货单。D.运输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