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不同地域的保险帐号是否可以合并为一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43:51
关于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有个疑问想向大家请教.
我是大连人,在南京工作,签署的是广东的合同,所以相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广东的公司缴在广东的帐号里.但在来南京工作之前,我在大连有交纳医疗与养老保险,使用的是大连的另外一个帐户.并在南京工作这一段时间中,两个帐号同时交纳使用.我的疑问是,如果我回大连工作,广东的帐号是不是可以并入大连帐号,金额是累加还是取最高值?或者,我是不是应该停缴大连的保险?

谢谢各位!!

1.目前的政策下异地的养老保险可以向户口地转移合并,但是合并的原则是不重复计算年限,也就是说同时交的年限将来只能算一个,不会给你累计乘2计算,重复的个人帐户部分原则上退给参保人

2.异地转移只能是个人帐户部分,只要是不重复的部分都可以给计算进在大连的个人帐户的

3.由于目前医保不能异地转移,所以在广东的医保将来只能放弃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大连的医保是累计计算的话,你暂停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连续计算年限的话,你暂停超过60日后有可能就作废了,以前的年限就不再计算了,原则上养老可以暂停医保应该继续交,但是有的地方规定养老和医保必须一起交,所以建议你咨询大连的社保中心来明确医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