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想辞职掉这份工作,有没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啊?拜托帮忙想想办法,急啊急的~~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34:43
虽然只上了一天班,但是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所以决定长痛不如短痛,有没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啊?拜托帮忙想想办法,急啊急的~~谢谢谢谢!
因为事先都讲清楚工作职责的,我说没有问题就答应了,所以很尴尬嘛.现在的年轻人啊ORZ......

这……还要理由啊?直接说不适合自己,还不如走了,还能不给公司造成累赘

补充:那有关系么?现在是你不想做,应该是你大才对,根本没什么好尴尬的。
如果要婉约点么就找部门经理或者谁谈谈,说发现不适合自己,不知道怎么做,然后再说做不了。
年轻人就是要奔放点

二楼的就胡说吧!
你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辞职书的复印件你要自己保存啊!至于理由,你就说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就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预祝你成功!

因为在试用期可以随时结工资走人 老板也可以随时辞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