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用现金弥补亏损,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10:29

股东用现金弥补亏损,会计如何处理如下:
  借:未分配利润(现金首先弥补未分配利润,如果不够弥补为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用弥补,如果现金足够多,按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的顺序进行弥补。)
  借:盈余公积(现金-弥补的未分配利润)
  借:资本公积(现金-弥补的未分配利润-弥补的盈余公积)
  贷:现金
  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弥补部分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其他部分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亏损,只能用以后实现的利润来弥补。
股东投入的现金,要么作为实收资本,要么作为应付款项。这个是无法弥补亏损的。

除非是股东将现金捐赠给企业,不需要偿还,也不参与分红: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期末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自然相抵,就账面亏损就会减少或抵消。

1、股东用现金弥补亏损,账务处理可以是:
(1)收到现金,存入银行作为股东投资款:
借:现金
贷:应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2)股东无偿赠与给企业,无需偿还和分红: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2、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