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辞职会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22:34
上周一提交辞职报告,谈的时候大家都说的好好的,公司也没什么事情了,我就说这周就不去了,可公司老板一直没批,所以这周我请假了。
我是不是可以一直请假请到批啊?
这样算不算违约呢?
唉,其实我都说了,我可以交一个月的赔偿金的。
老板也真搞,什么说法也没有,是要怎样吱个声啊。
另外,我在这里签合同一定要有离职证明。
还协议呢?!!!
辞职报告都不给你批,还给你签协议啊?笨蛋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请假的理由是正当的,有凭据也可以的,而且如果要走,也不要你付一个月的赔偿金的.是用人单位付.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要有协议,不然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