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56:18
我妹非因工受伤,住院已经快四个月,她的单位在这段期间都有根据北京市病假工资发薪和上社保.前阵子单位来电问我妹是否可以回去上班,但是我妹的脚伤一直还没有康复,还要再动一次手术,所以我妹就跟单位说未来三个月都不太可能回去,如果单位要跟她解除合约的话,她会同意, 因为她觉得单位对她还不错,给她培训,也给了四个月的医疗期,且单位说等她完全康复时,可以再回去单位内看有什么职位她可以当

由于我妹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单位真的现在跟她解除合约, 这样她会得到多少经济补偿?可以拿到多少医疗补助费呢?

因为你妹妹属于非因工负伤,且休假已超过医疗期,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通知,且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你妹妹补偿多少就要看他实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的长短。至于医疗补助,应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