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没有日薪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59:19
正在修改公司章程
我公司是全日制用工,公司规定日薪制,病假、事假无薪。可是有的人说没有日薪制。,这样的话病假就要享受80%的工资待遇了,是这样算吗?
如果没有,请给出具体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日薪制,本身是只是一种计算和支付工资的方法。我国确实有日薪制,比如国企铃汽车集团,使用的也是日薪制,另外一些建筑业普遍也都使用这种工资计算支付方法。
  如果是正规公司,就得和劳动者签定用工合同,根据劳动法病假享受80%的工资待遇。但如果你没有和公司签定用工合同,这就不好说了,就算将来劳动仲裁,人家企业说你是短期工,你又能有什么办法?
  目前的法律确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你很难说它不合法,但由于劳动者所处的相对弱势地位,劳动者未必是真正出于自愿。

  下面附(转载)一篇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发表于: 2007-2-28 13:39 作者: 阿斌
  “我们企业实行日薪制,就是按天核算工资,你进厂后根据你的工作岗位和自身表现定出日薪,做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不干活就没有工资。” 近日,在东莞智通人才市场,一家塑胶模具制造厂的招聘工作人员向每个前来应聘的求职者都作如此介绍,并强调辞工也不会扣押员工的一分钱工资。招聘方工作人员表示,实行日薪制主要是为了方便核算员工工资,日薪固定,不像其他的一些工资计算方法那样烦琐,也能保证员工的工资不被拖欠。
  前来应聘的刘先生说,自己曾经转战广州、东莞的一些企业,很少遇到像这家企业这样实行日薪制的。他表示,这种日薪制对求职者而言有一个好处就是工资不会被拖欠,辞工也能如数拿到工资,但那样是不是意味着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年假、探亲假和其他福利待遇了?而招聘现场一位电子企业的工作人员亦表示,“日薪制”的确可成为企业“闪电”解聘的法宝。
  应当说,尽管大多数人习惯于按月领取工资,但是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约定清楚,按日计算和支付工资也无可厚非。其实只要双方建立或形成了劳动关系,无论采取何种工资制,职工每月工资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每周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40小时,超时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那种认为企业实行“日薪制”就可以不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至于“日薪制”会不会成为企业“闪电”解聘的法宝,这需要具体分析。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当然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解除合同一般来说也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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