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11:52
现在文件的期限只分为两种“长期”及“定期(30年、10年)”,它俩的数字代号分别是什么呢?
有无文件可以证明?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于2006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改革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方法,将原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改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再实行标时制,分30年和10年.

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从2007年起执行新《规定》。按旧方法立卷归档的单位,在标识保管期限时,永久期限代号为“1”,30年保管期限代号为“2”,10年保管期限代号为“3”,三个期限合一代号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