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这个无知的文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3:34:47
这个月地税局要我把个人所得税补高!本来是交俩人!每人工资是2450!俩人就是4900!每月就是交了120元!这个月地税局要每人把工资提到12000!凶!我说离谱!他们说列入年尾奖金就行!我答应了!这个月就这样交了3410快!那请问各位大哥哥我该怎么做分录?有人说记入福利费!可是我又知道怎么做!还劳烦各位大侠帮帮忙!
而且我下月还是要交120块的!
请问我能不能这样走啊?
借:其他应交款-应收个人所得税:3410
贷:现金:3410
借:应付福利费:24000
贷:现金:24000 然后在附上这个俩个人的收款收据!
因为我应付福利费里面还有60000多块!这样我还能冲掉贷方!不违法吧?

晕,为什么要补高啊?他们要税完任务呢?那也不能这么补啊!!
借:职工工资薪酬 24000
贷:未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410
银行存款 20590

下个月还按原来的走就可以了。不用入福利费,象他们说的入年终奖金,那直接走工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