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几时才能再起诉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52:13
两人结婚不到4个月男方不知女方怀孕一月,女方私自到外地堕胎,并欺骗男方是摔跤流产所致。又过一个多月男方发现女方与另一男子之间的婚外情短信。当场女方表面表示悔改,却随后转移家中财物并携款离家出走。经众亲戚和有关单位领导的调解无效,女方执意不归以婚前对婚姻认识不够和婚后感情不合为理由提出坚决离婚。女方因婚前用花言巧语向男方索要大量财物和要求工作调动成功,又因自己是过错方,男方无过错,怕与己不利不敢向法院提离婚。男方只好起诉,法庭受理了也开庭审理了。庭上女方也表示坚决离婚不愿调解由法官判决;男方有女方私自堕胎和婚外情短信话单、携款离家出走的证据也充分证明女方是过错方。可时隔多日快等到开庭判决时,庭内人员却以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离婚请求权为由,动员男方主动撤诉否则予以驳回。庭内人员还说男方撤诉或驳回后六个月才能再起诉。庭内人员有道理吗?男方需要再等六个月才能起诉吗?
男女双方都坚决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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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应判决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不具有离婚请求权。 仅规定行使该权利时,诸如女方怀孕、腐乳等情况下,双方中有任一方不同意的,判决不准离,而不是不受理。
而你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对离婚无异议,仅对离婚后的财产、小孩等没有达成共识,法院应尊重双方的意愿,同意离婚,对双方无法协调的其他非身份问题,予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