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要求?是要求一个月还是四个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0:39:18
我是去年11月5日到一家公司工作的。
到今年的2月26日,被公司辞掉,期间从未签署过劳动合同!老板是口头通知我。27日我去办离职手续的时候,不办不行,人家催着我赶快走,我让他们开辞退我的书面通知,他们不给。结果发生矛盾,我的离职书没有写完也没有签字就走了。
我现在正在申请劳动仲裁,我想问问大家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是该得到什么权益,也就是说,半个月的赔偿金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公司不签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从什么时候算起,我想问问大家,如果从今年算起,是2个月还是一个月的赔偿金,如果我主张从去年11月算起赔偿我因为公司不签合同的赔偿金是否合法?

你好 如你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间应该从你到该单位工作得那天至你办离职手续得那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