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督徒不能做的事情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52:41
我在信基督教之前穿过2次孔!
现在依然带着。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不好..

如果这样不好。为什么国外好多基督徒也都有纹身?

拜托给我好点的答案!~~谢谢!

贝晓嗨 姊妹,您好!作为一名基督徒,我的回答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既然“穿过2次孔”是你信主之前的事,那么无论对错,在你信主的那一刻,主已经赦免你罪了,请不要担心;
【约一 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来 10:18】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2. 从今以后,希望你作为一名基督徒,能够用心去寻求神的国和他的义,凡事都籍着来自他的力量去做好的见证,去荣耀他;
【林前 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林前 10: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荣耀神而行。
【太 5:13】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太 5:14】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3. 我既不知道那些有纹身的外国基督徒是怎么样,也就不去论断了。不过其他人怎么做,那不是最重要。我们做神的子女,不是要钻什么空子,好让神拿我们没办法。关键是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跟从和顺服主,力求所做的每一件是都是神所喜悦的;
【加 1:10】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麽。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话已至此,相信你也知道我的见解了。不过正如上述,知道神的意思才是最重要的,呵呵。愿神祝福你,愿你所做的都是神所喜悦的。

我的耳朵上有7个眼‘‘‘‘我还曾经纹过身‘‘但是纹身现在掉了‘‘在手上刻了一个星星‘‘玷污了自己的身体`‘‘但是‘‘这都是我以前做的‘我一直相信主会原谅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