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党员干部涉嫌违法取保候审期间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6:40:02
党员干部涉嫌违法在逮捕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享有以下权利:
保留原职务,例如*长
保留原工资(全额,还是扣除奖金),
保留党籍并交纳党费,
如果问题不至于判刑是否可以领取误工补贴,报销期间的差旅费和电话费等?
能否过组织生活?

党员干部因涉嫌违法犯罪而取得候审期间,政治待遇不会有影响,需要定罪量刑后或在判决前(初步确定了犯罪事实可以追究党纪处理时)由党组织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工资待遇按(人函〔1999〕177号)文件执行。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

  (人函〔1999〕177号)
  青海省劳动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报来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或生活费如何发放的请示》(青劳人薪字〔1999〕040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间生活费如何计发问题的请示》(桂人报〔1999〕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工资处理问题函复如下: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
  (一)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每月发放的奖金部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即津贴)。
  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问题参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三)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