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单方提出辞职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3:19:53
本人是大四的学生,一家公司想录用我,但需要签三年的合同。我不想在那长干。如果我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需要交纳违约金吗?请高手帮忙。

我也是大四学生,现在一公司搞人力资源。
通俗点说吧,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
一、约定有培训期的(公司给你培训了,并签了培训期协议,要求你必须在公司干几年的);
二、签了保密协议的(你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与你签了保密协议的)
除这两种情况外的任何情况,公司都不得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就可以离职了!

新劳动合同法里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一方提前解决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
第一种是,有培训期的;
第二种是,有保密协议的
而且在这两种情况下,必须对违约金有书面的约定,那才需支付。

如果你想签合同,看看自己是不是属于这两种情况之一,如果两个都符合(属于情况之一+有书面约定)那就要支付,否则,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之一,即使有书面约定,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违约金作了新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