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解除这份租赁合约(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51:59
紧急求助大家,前年由邻居介绍把一套房屋租给现在的承租人,并签订了一个简单协议,如下:

租房合约

甲方:

乙方:

现有XXX号房屋年租金壹仟贰佰元整,起租日:2006年4月3号。乙方不得转租和从事违法活动,乙方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

房租金以一年次交付,每年4月3号交下一年的租金。乙方中途退房,甲方不退租金。

在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下,此合约五年不变,租期可延续。

甲方:

乙方:

现在的情况是:

1.因为本人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本房屋。

2.本房屋位于楼层一楼,楼层下水管道穿屋而过,由于下水管道多次堵塞,现需要破开全面维修。

3.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已经损坏了进户门门锁和损伤了院子门。

4.目前本地房租租金已经远远高于合约定的租金.

依以上,本人和承租人多次协商其搬离,承租人以租房合约未到期为由拒不搬离。

请问各位,本人如何才能收回本房屋?(本租赁合同没有进行备案)
现在已经请了律师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律师的意思是本案有一定难度,按:在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下,此合约五年不变,租期可延续作理由,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当初由于是熟人介绍所以就这样草签了一个协议,并没有考虑那么多问题.现在我要用房,真是急死人了!

等待更有力的答案!

感谢大家的回复,本案实际还有一个难点就是承租人都60多岁了并且是个很不要脸的人,如果是个年轻人早就用武力让他滚蛋了.现在最缺的就是法律条文的支持.如果胜诉,就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不怕他耍赖了!

你合同中有没有约定甲方违反约定的处理方法?如果 约定了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你可以按照合同中:在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下,此合约五年不变,租期可延续。这一条和租户进行沟通协商,给他说明你现在的情况,因为你这种情况就属于特殊情况按照合同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还不行,动手吧.

这个问题有什么难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大于债权,你手里拿着物权,支付违约金之后解除合同就行了,很简单。没有违约金条款,法院随便判点违约金。你再转租或者做别的使用,也划算。如有问题,欢迎致电01088442636-622,律师

你这还不算特殊情况啊?下水道堵塞、门窗被承租人破坏、(按说这个就可以跟他终止合同:不爱护设备)再说了,现在物价狂涨,还一年一千多,要么涨价、要么走人!告诉你说,这不是个难事儿,找个能狡辩的律师,还有,真的是经验之谈,如果真的经官处理,你开庭之前通过个人关系跟法庭的主审沟通一下(我的意思你明白吗?)花点钱都值得,现在主要的目的就是把他赶出去!
你好好琢磨琢磨,TMD,还气得我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