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要求先签三方协议,几个月之后再透露待遇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45:04
我是08级毕业生,被一家很好的企业录用了,但是它却对待遇等情况保密,始终不说,要等到正式入职的当天再告诉我们,而且说这是他们的惯例.
现在要求我们把三方协议寄过去,等入职后按个人表现安排岗位...
有这么招聘的吗,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啊?

原则上违反;
但是公司岗位都没给你定,又如何定待遇?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不是正式的劳动雇佣合同;应该只写明实习/试用待遇,因为有可能辞职/开除。

你可以跟学校提出此事,如果学校也不能解决;
你可以不选择该公司或者起诉。

估计你也没精力就此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