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婚姻,女方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40:28
什么是事实婚姻,女方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我的一个亲戚嫁到河北去了,一直没有打结婚证,给男方生了个女儿,男方不要了,请问:
1、这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和未领结婚证一样受法律保护?
2、男方对孩子是否可以遗弃?扶养费怎么计算?
3、如果没有结婚证,是否不能分割夫妻财产?
4、如果要起诉是在男方还是在女方的法院进行起诉?

现在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了,因为在1986年3月之前的婚姻菜油可能是事实婚姻,现在缔结婚姻都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那才是有效的婚姻,否则是没有效力的,几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虽然没有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孩子的无辜的,所以婚姻法明确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享有同等的被抚养权。作为父亲当然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
不存在婚姻关系,就不能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由来分割财产,那就只能起诉要求分割共同居住生活期间的财产,记住不是分割夫妻财产,只能是一般的民事诉讼关系,就和合伙一样,到一定时期要分割财产。
民事诉讼的原则规定,原告就被告,就是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户籍或是居住地)法院去起诉被告。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男方不能对孩子遗弃,抚养费跟据一方收入的20%至30%,最多不超过收入的50%。
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夫妻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普通共同财产分割
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所在地方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