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38:20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或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根基,是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骨干力量,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基地,是巩固国家基层政权的支柱。

派出所
1946年公安机关成立公所,1948年改称公安分驻所,1950年改称派出所。 派出所名称延续至今。
派出所属于一个外来词,来源于日语。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机构的意思,在日语中并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机构,任何机构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国这个词演变的今天,变成了专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就是我们说的派出所。

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有的还设治安民警。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派出所没有侦察和决定逮捕、拘留、搜查、传讯、罚款、没收的权力。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或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根基,是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骨干力量,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基地,是巩固国家基层政权的支柱。派出所
1946年公安机关成立公所,1948年改称公安分驻所,1950年改称派出所。 派出所名称延续至今。
派出所属于一个外来词,来源于日语。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