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五年但不是唯一住房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55:16

普通住宅是:
房屋成交价的1%或是利润(卖出价格-买入价格)部分的20%
非普通住宅是:
房屋成交价的2%或是利润(卖出价格-买入价格)部分的20%.
如果是售后工房:
满五年但不是唯一一套住房有1%个人税所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房个人所得税全免.

  转让此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为法律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条应该说是鼓励收入提高后的个人改善居住条件,仅仅针对自用5年以上的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比如:2009年购房,2014年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