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告诉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49:13
我买了一套房子,商品房,如果几十年后,这房子拆迁了,那这块地属于谁的,是属于当初修的那个人的,还是属于我们这几个买房的,还是大家共同的?

您好,如果不是小产权房,那么应该70年享有,现在前年新出的物权法有规定,政府不能随意剥夺个人财产。
您听说过最牛钉子户么,那个就是利用新出的物权法,人家就是不搬走,那是有新出的法律给他撑腰。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产权50年

你只有50年的产权

地永远属于国家或者某个集体的

在这个产权期限内,如果有人想拆你的房子

你们可以协商货币补偿或者其他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