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问题,具体如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57:57
朋友情况:07年4月就职该公司,为一家广告公司,人员四人,身为业务人员,月薪一千五,近一年的工作期间中,为公司做出了相应业绩,却从没见过提成,也从未签过合同,以前朋友没有法律意识,到08年新劳动法颁布后,其要求公司签定劳务合同,公司经理回复说过个考核期再说,后经多方咨询,公司从未签合同且没有为其上社保,至昨天朋友向经理要求仍未果,且近一年期间从未按指定的20号发放薪金,且没有任何凭证,每次都是发现金的,只有人员证明,不知道向我朋友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这种行为合理么?新的劳动法说不签合同应该付双倍薪金,可能实施么?

公司的这种做法肯定不合法的,对于双薪的规定,那是要从08年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从08年开始,一个月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就必须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来争取,可以提供一些包括工作证、人员证明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的劳动监察大队怎么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