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晚上高血压脑出血和建筑方有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19:11
我爸爸去年7月在内蒙古的铁路建筑工地,但是是私人承包来修桥梁,在工地上晚上高血压脑出血,现在右手中风已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和建筑方有关系吗?能找老板索取一定的费用吗?
是在晚饭后给老板劈柴后突发脑溢血,有效诉讼期是多久呢?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可以视同工伤,但你的情况与该条不符,随意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患病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找医院了解这种病的医疗期限是多少,据此,要求资方正常支付工资待遇。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所以,你可以在医疗期内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在医疗期满后,资方必须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问题如果在工作时间出的问题,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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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脑出血与工作有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在治疗期间,还是可以按照非因工受伤要求支付病假工资.

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