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的 明白的进来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55:27
我现在跟我对象 我对象不到16岁 但是到2008年4月8日 是我对象16岁的生日
我想问的
我在我对象16岁之前发生的性关系
等他到16岁以后
他父母追究的话
还算强奸吗?
我的意思是 在我对象16岁之前发生的性关系 等拖到他16岁之后 法律追究起来 女方同意的话 算强奸吗?
小弟跪地求。。。。。。 今天是2008年3月4日 还有不带一个月 知道的大哥告诉告诉我

女方同意就不算,小子,我告诉你, 你死顶了,就算是自愿的,他父母既然来告你,一定已经准备叫他女儿说你是强奸的了。

你确定你是在"强奸"吗?当初你们发生性关系是你强迫他的啊?这也不会构成犯罪,因为你和他都不满18周岁,甚至不满16周岁,16周岁在法律上是受限制性的成年人.不会构成强奸罪.

自愿的不算

我学过3年法律
14岁以下的才算是幼女(未满14周岁)
和幼女发生关系不管是否经过她的同意都算是强奸幼女

如果超过14周岁就不算了
你的情况应该是14周岁以上
如果是经过了她同意以后才发生关系了那不算强奸

我想说的全被楼上说完了

这是最家答案

和14岁以下的女生发生性关系不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