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3:12:44
我和我现在的女朋友决定分手了,在之前我家为我们付了首付买了套住房,但是是以女友的名义还贷的(当时她省直公积金到半年了,而我的市直公积金不到1年),我的名字在她名字后面,现在房子我如果想要,请问 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我不要,女友家把首付钱给我,我能用我的公积金再买住房吗?这算不算第二套住房?会不会增加还贷利息什么的?我现在很迷茫!心情也很差,希望有人能帮助我!
谢谢大家,现在公积金是她的名义在贷,我的公积金没用!我们也没登记结婚!这样我以后如果卖了这个房子,我能用我的公积金再贷款买房吗?现在这房子明显不行了,两个人不想有什么瓜葛,而且我没那么多钱一次付清余款,所以没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大家觉得我如果等房产证下来后,我和她去把房子卖了,钱分分行不行?

我和她没登记结婚,房子钱全我出的,而且钱是我父母卖房子的,我凭什么要和她平分这房子,不行我就打官司,虽然我很不想搞到这一步!

正常,下次没结婚之前最好不要买房子,或者买了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反正都是你出的钱.
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你想要,肯定只有办理过户手续,和二手房交易一样,上总房价8.3%的税.如果你不要,你的公积金是不能在买房了,除非现在这套房子你把钱还完,如果你还是贷款起的就不能在用你的公积金了.
2\.只要房产整上有你的名字,并且参与了贷款,就算第二套住房,以后贷款利率就要上浮10%了.
不用迷茫了,个人建议要房子,人名币会贬值,但是房子不会.这是最好的投资

你们这种情况会视为房产平分,债权平分!
如果你想要房子,就要付出房价的一半而且还要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而且是和你女友协商同意后的结果),如果她肯给你另一半的钱,那么你可以再买房子,也可以用公积金(前提是公积金贷款无欠款的情况下),应算第二套住房!

挺麻烦的,你女朋友不可能会把首付给你的,即使她没得到房子,你们都分手了她给你首付要房子有什么用呢?
你只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