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2:24:09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您参考第四条和第六条,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一) 达到使用年限的;

  (二)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国家标准;

  (四) 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需要更换的;

  (五) 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之一需要更换,且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转向系统、前悬架、后悬架中3个或3个以上总成需要更换的;

  (六) 在1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

  (七)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参加检验或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四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 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12年;

  (二) 小、微型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 小、微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