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9:45:02
各位好!
我在上海工作,现要离开上海,想提取公积金可以吗?个人交付部分和公司交付部分可以提取吗?在哪里提取,需要什么证明和条件吗?

相关规定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的规定好像是要销户的,个人和公司部分均可提取,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具体的到下面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