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辞职也涉及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51:36
我从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在一家网络公司带薪实习(06年8月),07年春节老板告诉我你已经是正式员工了,然后到我大学毕业再到现在(08年3月)一直在那里工作,但是始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我们只有一次口头合同,那是我刚到公司,老板把我叫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说:“到我们这实习,给你发工资,但是转正后你必须要在我们这里至少工作两年,否则违约金是你实习期间工资的6倍”。

另外,公司只给我交医疗保险,我的档案在老家人事局放着(我只给过公司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开始的时候,有简单的内部培训;我在公司属于独当一面的角色,有些业务只有我明白,要完全把工作移交估计很费劲

现在,我打算跳槽,我也不想问公司要什么双倍工资,只想问我怎样做可以不支付违约金,我能不移交工作,根老板说一声就走人吗?

没有劳动合同,他是违法用工!你又不想问公司要什么双倍工资,干脆一走了之!为什么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