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产怎么分啊 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8:05:33
我的奶奶瘫痪了半年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她有2个儿子2个女儿,在老人瘫痪期间,他们只是口头协议说谁伺候老人就吧房子给谁,然后就由我爸爸——老人的小儿子一直照顾老人。而且大儿子就不去看老人了,现在老人走了,但没留遗嘱,大儿子要回来分遗产,但我两个姑姑认为他没尽到孝道,而且之前说了房子的归属照顾老人的那个子女,所以不应该给他分遗产,这种情况该怎么分呢,要是给的话,应该给总财产的多少?请求高人帮助

这个案例属于遗产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口头遗嘱在两名见证人以上时可以生效,但情况解决后,被继承人有能力亲自书写遗嘱或口头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你祖母的遗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继承人对被继承认人有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但未尽抚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与其共同生活或照顾生活的,可以多分。你大伯应分八分之一或不分,你爸爸应分八分之三,其余平分你二个姑姑。

没有遗嘱的话,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财产了。

就是说,你奶奶的子女对你奶奶的遗产平分。

你爸爸并没跟他大哥写字据,律师请个高手或许能拿下,不然只能平分

这个就难办了,当时怎么没让老人家给留下遗嘱了,口说无凭呀,没有证据法院是很难去执行的,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是按国家规定的遗产继承法去执行的

按照法律来说,老人说的话是属于遗嘱,虽无书面文子,却属于口头遗嘱之说明,姐弟三人即为此话的人证,这样遗嘱生效,你大伯按照遗嘱不应分得遗产。道德伦理上也一样,法律是建立在伦理道德之上的。那样的人分得遗产,为天下人所不耻!

口头约定可以看作是老人的口头遗嘱。
但是口头遗嘱的证明是一个问题:必须有非利害关系人证明,但是你的两个姑姑都是利害关系人,不能做为证人。

如果没有其它人做证人的话,此遗产要按法定继承处理,子子女平均分配,你爸爸份额是四分之一,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对照顾老人较多的继承人适当多分财产,对未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甚至不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