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签定的是草拟的合同,没有公正,只盖了双方手印和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49:39
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因当时没有经验,卖房协议是房东自己草拟的,我看了上面的条款也没有问题也就签了,而且盖了双方手印,本来说为安全起见到公正处公正一下,但房主的土地使用证掉了(只有一张国土局开的证明)没有得到公正。本来说好今年07年10月份就过户给我,但到现在了,可还没有过户给我,房主一再推说很忙,说土地证还没有办下来,过不了户,但我觉得这都是借口!我想用法律手段来帮我维权,但不知道我上述的合同能起到法律效应吗?谢谢!
合同上注明了是在07年10分由卖房房办理好过户手续,手续费也由他出。到现在已经超过了协定期限,这样他算违约没?法律会偏向那一边?

这个合同是有作用的,可以到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不行,可以走法律程序。你应该有一份合同在手上

根据合同法,并且都做了公证,那肯定是有法律效益的,不过要看一下你们签的合同上面有没有违约责任了,如果有的话最好,当然就是按违约责任处理,如果没有的话,按照合同法,最多赔偿首付款的20%.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现在已经延期了,那就要收取延期的支那金.
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就去仲裁机构.
当然我知道你还是想买到这套房子的.你是有优势的.

祝你买到理想房屋.

那主要要看你 签的草拟合同上的约定,否则也不算违约,只能通过协商,打官司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