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不应该缴纳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6:01:52
我是2008届毕业生,2007年11月末大连教育局去我们学校招聘,签了个人,学校,单位三方的就业协议书。协议当中用人单位违约没有写违约金,而我个人违约的话要缴纳20000元的违约金。备注当中写着要我在大连的初中服务三年,若是试用期没过自动解除协议,违约金20000.当中只写了我的责任,没有教育局的责任。而我最近了解到哦大连的教师工资相当低,与他们口头告诉我的不符合,就不太想去了,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缴纳违约金么???跪求答案。。。
没有工资细节,只有口头协议。所以感觉是不公平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可以解除吧?

要,做人重要的是信用钱么,你人际好有来路,还好再挣的,信用失了做人真失败,以后么,看好方案在和别人签约就当个教训,下次小心

当然要付了,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应该会在协议里把工资条件与试用时间还有试用时间未通过的责任认定也写清楚的。
但是从现在的情形看,如果要违反三方协议的话就一定要付违约金。
20000还真多,我们同学的中广核也才10000。
我的TEREX才5000。

好象是不用付,因为你签的是就业协议书而不是合同,如果是合同的话就一定要付。最好是在问问相关专业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