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同一个官司能打第二次吗?(修订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45:55
我是上海的 是解放前的私房 街面房 在外滩附近 绝对的北外滩 解放前租给别人开夫妻老婆店 解放后他们和烟糖公司公私合营 在那特殊年代 被充公了 后来落实政策 但房子就不肯还给我们 95年烟糖公司啥都没和我们说 转给了粮食局 97年一审要求迁让 不支持 他们当时就把它转租给别人开店了 当时一半店面的房租就1800了 98二审还一样 判决承认我们有所有权 但不支持迁让 现对方全名“上海虹口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不算国家机关了吧 而19M2私房他们现在给我们房租税前225元人民币 哈哈 我自觉我们能和谐到现在已很不容易了 你觉得呢
想先问 这事还能再打吗 怎么打 新的法律有用吗 04年宪法修正 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后又有07年10月施行物权法 关键是整个事件中我们没任何过错 为什么受伤的是我们
如果官司可打 接着就想找个好律师 和我坦诚相见的律师 不一定他打 我只要有问题他知无不言 言无不尽即可 欢迎上海本地执业律师回答 也欢迎有资源的在校法律生参与
欢迎大家指正!
谢谢大家的关注!

当然打了,现在宪法写的那么明白不打是傻子,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
不管是新的法律还是旧的法律只要对你有利哪个就是对的!如果法院不支持,就想办法启动审判监督,况且前两审都是承认你们所有权的。俺不是律师,说自己的看法而已

证据充分的话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