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回迁房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27:14
特困户拆迁扩大面积款问题
我这里有一个房屋回迁了。
根据《长春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的内容。
当时开发商承诺只要出具市民政局开出的特困证明。
就可以免交扩大面积款。
可是后来回迁时开发商虽然承认有这个承诺。但以 市政府没有这个部门为特困户拿回迁扩大面积款的理由想我们索要扩大面积款。
当初开发商有书面承诺依照 《长春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的内容
免交扩大面积款
这个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回迁后向我们索要扩大面积款是否合理。
这个扩大面积款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如果市政府不出这个钱。
开发商不让我们回迁,是否违约,侵权
该如何处理

如果打官司,能不能赢?

首先,这可能和政府也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如果开发商有书面的承诺,而你又符合这样的条件,你就可以享有这样的待遇,这样的承诺是受法律保护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开发商违约,你们可以依照法律程序上诉,最好是集合大家一起来,人多力量大,这样对开发商对政府的压力都会加大,也会重视这件事,你们成功的机率会很大!

现在市政府开通了读报活动,这里都是有关民生的,也就是市长信箱,你可以反应一下,有希望解决!http://www.cc1234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