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缓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02:39
我2007年9月结婚,去搞计生服务证时才知道我村出嫁女结婚要写保证书和迁户口。还有以后(第一胎)小孩户口一定要跟男方,不可以跟我户口(我户口在广东东莞)。村委会也不给我写证明。交三万RMB才可以给我写证明入户。

我不愿意迁户口并希望以后小孩户口可以跟我,在这里请各位专业人事咨询
本人不胜感激!

1、小孩既可以落户于父方、也可以落户于母方。村委会的规定存在违法的情形。
2、只要你户口没迁出去,原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无权把你的户口销户。
3、“出嫁女结婚要写保证书和迁户口”,结婚后是否迁户口的决定权应属于当事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