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急急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44:42
我在公司一年多了,从没有转过证,没有签过合同,入职的时候只有一张协意,上面写的是试用期为三个月。但是一年过去了,从来没有给我转过证,现在我要离开这个垃圾公司了,他说让我提前一个月交离职申请,现在已经离25天了,还差5天就到一个月了,我现在就要离开这个破公司,但是他们不给走,还仍然让我5天后走,我现在也不能自动离职,一是有工资在里面。他们压了我们20天的工资,还有证件,我如果现在要走,能否走的掉,我如果去劳动局告他们,能否告的赢,请专家速速给于回答,如果说的详细,我追加分!!谢谢

你应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投诉。
你公司的行为很多地方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对于你的问题不重视。
你可以在你和单位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提起仲裁,就你要求的权利进行仲裁,在证据充分情况下,你是会赢得官司的。
如果你对仲裁不服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绝对告的赢~!!!他们已经完全、绝对的侵犯了你的权利,并且长达一年~!!!!!

你告他们的话,他们除了要给你工资之外还要赔偿给你其他费用的~!!!

新劳动法规定,最长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呢我认为就是正式员工了,现在外面打工或上班的企业都没有给员工交各类保险,如果没有可以要求他们补交,还有就是经济补偿,满一年补一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