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赔偿金的问题(好的另加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40:49
我是2000年进公司的,现因人员精减被辞退,具体: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险,但有证据证明同公司的劳动关系。今天打电话问了仲裁委员会的人,说没有赔偿金(2008年以前的),但问律师又说有,谁知道的,请回答,好的再加分(是不是一年赔一个月工资、2008年1月到现在按倍工资、是不是要给我补保险?另加一个月工资?以上分别要哪些证明?)

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你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你劳动合同需支付你2月(因为你工作了1年零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标准的补偿金应该是3月,即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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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是我搞错了。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是对的,应该是2+1个月
1、如果你一直没签劳动合同,那么从你入公司到解除合同,每工作一年算一个月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超过半年算一年。按你的情况,应该付2.5个月平均工资。
2、平均工资一般按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工资来平均,但当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比如当地规定按3个月平均那就按3个月。
3、如果你签过一次合同,但期满后没有续签,那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承担经济补偿。希望你不是这种情况。

根据新劳动法规定:
第一,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第二,工作满三个月的,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视作有效劳动合同的存在,公司也要遵守劳动法。

同意楼上的,再补充一条:公司不给你上保险是不合法的,有权要求补偿。

没有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谢谢。

你说的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如今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补偿金);关于社会保险,根据现行规定你可以要求社保机构追缴近二年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保险费

我觉得好象新的劳动法改了,你到网上去找找,再找律师问问,中央二台有个律师的节目,总是答疑,可以让他们权威帮您看看.新劳动法中好象有人证明你在那里干过就行,不用合同的吧.这个我不是专家,我还是建议你去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