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解决下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33:08
我在一家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13年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定任何合同,也没给我买任何保险.我现在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干下去.我担心老了后回家怎么办,最近看了劳动合同法上面的一些案例和法律知识,我的这样的问题能找公司协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他们说即使赔偿也只是从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算起,以前工作的13年不算,那位找到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要是哪位找到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的话请回下,本人感激不尽!

不是这样的.如果你主动辞职的补偿是只从08年开始算的.但是如果公司辞你就不一样的.法律规定以前依照以前的法律规定计算补偿.按照以前的法律他们也得为你缴纳保险,如果公司辞你也得给你补偿.所以你不要主动去辞职

具体问题以前劳动法规定你这种情况也是要给赔偿的。单位说法错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2008年2月1起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上补上保险。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