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购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1:20:53
我家四口人,我和我哥均以成家.现在要在淮南买一间价值16万的二手房,我和我妈达成协议:房款我和我妈共承担一半,首付款8由我付,还贷8万由我父母付.该房产权全部归我,该房可以由我父母住到终老.期间由于我哥哥需提住房公积金还帐,故房产证上要出现他的名字,表面上是我和我哥哥共同购房,但他提公积金后只用于他自己还帐,不牵扯此次购房.我妈到我们当地公证处咨询后得知房产证可以写我和我哥的名字,但第一人可以写我,表示是实际完全产权人.第二人写我哥.这样我兄弟两个都可以提公积金,而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不会有歧义.是这样吗?还需要什么其他补充的或就依此写个协议公证一下,以保证大家的实际权利和义务? 急盼回复,十分感谢!

但第一人可以写我,表示是实际完全产权人

这个是错误的说法

错在完全两字

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产权过户会产生费用。如果真需要这样做,就写明费用是不是双方都愿意承担。

你可以这样
让你哥写一个申明给你。
就说某处房屋和你共同购买,产权证有他名字但他并无产权的声明
同时到公证处公证。

不仅不妥,而且错误。
房产证上是二人的名字,排名前后并不涉及产权份额。如果没有产权分割比例约定(在房产证次页),二人为各半产权。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在房产证面前,任何协议或公证都是苍白无力的,法院只依法认定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请慎重考虑。